2024年第三季度,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继续以“护民生”为中心,围绕“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更好地起到警示震惯作用,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东市平安区某展览馆虚假宣传一案
2024年8月15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东平安区某展览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6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游客投诉的海东平安区某展览馆涉嫌欺骗诱导消费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夸大宣传,将普通食品宣传为保健品,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民和县某醋坊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食品一案
2024年8月5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民和县某醋坊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酿造食醋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民和县某食用醋生产小作坊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食品一案
2024年8月16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民和县某食用醋生产小作坊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酿造食醋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李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
2024年8月5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李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李某某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李某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管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李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日,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乐都区某液化气站违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对非本单位办理登记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充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六、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民和县某采暖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案
2024年9月12日,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民和县某采暖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地暖管18盘,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9日,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诉举报,称民和县某采暖经营部经营销售假冒“日丰”商标的产品。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七、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李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一案
2024年9月18日,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处李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电池1号10粒、5号151粒、7号231粒,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8日,乐都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乐都区某百货销售假冒“南孚”牌电池的投诉举报。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电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八、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海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广告极限用词及发布虚假广告一案
2024年8月29日,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海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广告极限用词及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人民币1.10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8日,化隆县市场监管局对青海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小区营销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广告宣传单上印刷有:“不可复制的稀缺性和无可比拟的人居环境”、“获得了6400+户家庭认可”、“国内一流景观团队倾力设计”、“省内首家配备大型专业儿童游乐设施”等广告词。经查,当事人在定制发放的广告单上使用广告极限用语,并发布虚假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违反了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