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内容:宣传折页、宣传单、宣传海报、条幅、展架、宣传板、标识牌以及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制品加工等用于我行业务宣传办公所需的各类用品。(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符合通常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可承担宣传折页、宣传单、宣传海报、条幅、展架、宣传板、标识牌以及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制品加工等用于工行业务宣传办公所需的各类用品。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供应商承诺入围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公司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网上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进行报名,并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资料确认,
3.本次招标最终入围2家;如果报名供应商数量为4家及以上时,可入围2家供应商;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足4家,则需重新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