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人民政府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范规模性返贫风险,进一步构建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兜住返贫底线,抓牢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易返贫因素,
防贫对象含经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兼顾其他低收入群体。
2.因疾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另按每人最高1万元发放防贫保险金,每人理赔最高限额为5万元。
因意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按伤残等级每级1000元核算,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发放防贫保险金。
因意外事故无法找到责任人,或即使找到责任人但经司法等程序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已得到赔偿但赔偿款不足以支付后续长期医治费用等,医疗花费过高导致可能致贫返贫风险的,参照因病防贫保险金发放标准执行。
1、自下而上申请。个户申请——县级防贫机构交办——人保财险宜丰支公司入户查勘认定——相关部门协查——乡村评议公示——县级有关部门与人保财险宜丰支公司联合认定——实施防贫救助。
2、自上而下筛查。县级有关部门定期通过医保、教育、交警、民政等部门数据筛查发现——县级防贫机构交办——人保财险宜丰支公司入户查勘认定——相关部门协查——乡村评议公示——县级有关部门与人保财险宜丰支公司联合认定——实施防贫救助。
3、如涉及第三方或其他商业保险,先由第三方或其他商业保险赔偿后再进行发放防贫保险金。
4、人保财险宜丰支公司经核实确定后对于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防贫保险金。








